宗教应知应会解读

发布者:会计学院发布时间:2026-10-09浏览次数:10


青年是国家的未来、民族的希望。树立科学世界观、筑牢法治思想防线,是当代大学生的必修课。 为帮助会计学院学子系统了解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相关政策法规,树立正确的民族观、宗教观,明晰行为底线、提升风险辨别能力,自觉维护民族团结,防范非法宗教向校园渗透,筑牢青春思想防线,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,我院组织开展本次民族宗教政策应知应会专题科普学习。

  1. 党的民族工作基本方针

新时代民族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,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。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,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、荣辱与共、生死与共、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,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,坚决反对民族分裂,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。

二、民族团结交往交融

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,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。新时代民族工作积极推动各民族在共居共学、共建共享、共事共乐中实现全方位嵌入,打破地域隔阂、增进情感认同,促进各族青年互帮互助、团结共进,持续营造和睦相处、和衷共济、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,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校园常开长盛。

  1. 青年学生民族责任

维护民族团结是每位青年学生的责任与义务。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民族观、国家观、历史观,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与文化差异,坚决抵制各类破坏民族团结、制造民族隔阂的错误言论与行为,自觉做民族团结的传播者、维护者、践行者,以青春力量守护国家统一、筑牢民族团结根基。

四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

我国宗教工作始终坚持科学、规范、法治化原则,核心方针清晰明确: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尊重群众宗教信仰,依法管理宗教事务,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,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。

简单来说:尊重合法、规范管理、自主独立、正向引导,是我国宗教工作的核心准则。

五、正确解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明确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。任何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,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,不得歧视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。宗教信仰自由并非“无底线自由”,需严格遵守七大原则:

(一)尊重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,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;

(二)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;

(三)各宗教一律平等;

(四)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;

(五)国家保护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;

(六)中国各种宗教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,实行独立自主、自办教会和自治、自养、自传的原则;

(七)无神论者和有神论者要相互尊重。

六、共产党员、共青团员不能信仰宗教

党员、共青团员作为先进青年群体,必须坚定理想信念,坚持唯物主义世界观,严禁信仰宗教、参与宗教活动,这是明确的纪律红线。

党内准则 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规定: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,不准信仰宗教,不准参与邪教,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、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。

党纪处分规定 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六十八条:组织、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、破坏民族团结的,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;其他参加人员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,被裹挟且有悔改表现的,可免予或不予处分。其他违反宗教政策行为,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。
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六十二条:对信仰宗教的党员,党组织加强思想教育;经教育无转变的劝其退党,劝而不退予以除名;利用宗教煽动活动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
共青团员纪律要求 共青团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 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,团员要树立科学世界观,坚持无神论,不得信仰宗教、参与宗教活动。依据团纪处分条例,信仰宗教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团,拒不退团予以除名;利用宗教煽动活动的,开除团籍。

七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原则

校园是立德树人、教书育人的重要阵地,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是法定原则、刚性底线,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。

《教育法》第八条: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。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。

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三条:学校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任何宗教活动。

《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九条:高校尊重国际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,但不提供任何宗教活动场所,校园内严禁开展传教、宗教聚会等各类宗教活动。

八、校园红线:全面禁止各类宗教活动

高校是国民教育核心阵地,为守护纯净育人环境,校园内严格落实多项禁令,全体师生必须严格遵守:

  1. 严禁在校园传播宗教、发展信徒、设立宗教场所、举行宗教活动、建立宗教组织

  2. 严禁宗教教职人员进校园讲授宗教课程、开展宗教主题讲座

  3. 严禁师生在校内穿戴宗教服饰、佩戴宗教标志,杜绝一切宗教极端服饰标识

4、严禁校外人员利用校园讲坛、课堂、活动阵地传播宗教思想

5、严禁教职工利用工作之便传教,或带领学生参与宗教场所活动、开展宗教相关实践

6、严禁学生在校园内组织、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相关活动

全体学子应专注学业成长,自觉远离各类宗教活动,主动抵制宗教渗透。

青年寄语

作为青年学子,我们应当主动学习领会党的民族宗教政策,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。在校园生活中提高对非法宗教活动的辨别力,自觉抵御宗教思想的渗透影响,严守法律法规与校园相关规定。立足自身、谨言慎行,从日常点滴规范言行,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!

会计学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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